中国导医
用户咨询电话:010-63796913 81612345 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:400-710-7120 
新浪健康中国导医网地区分站: 北京 - 上海 - 广州 - 兰州 - 太原 - 合肥 - 阜阳 - 淮北 | 东亚医讯公司诚招地方代理 >>
首页 >> 两性 >> 性与疾病 >> 艾滋病 >> 预防与生活保健 >> 正文 医搜:找医院找医生找问答
 

安全套工程与艾滋病

例如:


没有那个也会怀孕吗?? 关爱男性健康-男科专病导医
妈咪宝贝网--孕妇幼儿健康,东亚医讯为您全程管理

  北京一名专家就曾非常形象地指出,在艾滋病方面,中国最初只是一个小红点,后来就变成一片红,最后竟然在全国地图上都找不到一块空白。只要看一看官方的有关数据,听一听有关官员忧心忡忡的讲话,我们就知道这种描述并无夸张。

  目前,由于卖淫、嫖娼、吸毒和非法卖血活动的存在,加上人口密度和流动性非常庞大,中国的艾滋病蔓延的情况正处于快速上升阶段,并且还有可能成为艾滋病感染者人数最多的国家。这不仅是一个极其紧迫的人道问题,而且还是一个异常严重的经济耗损。假若任其蔓延,不予遏制,那么,艾滋病将成为一场名副其实的大灾难。

  令人欣慰的是,最近两年来,中国各级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艾滋病传播的极大危害性,愿意公开讨论具体细节,并且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。其中,特别令人赞赏的是,中国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正在四个城市试验性实施“娱乐场所100%使用安全套”计划,然后根据试点效果决定是否要推广到其他城镇。

  所谓“娱乐场所100%使用安全套”,意思是指每次性行为都使用;整个过程都使用;所有娱乐场所都使用。在此之前,这个项目在泰国和柬埔寨都已经取得成功。只是与别国不同的是,中国娱乐场所的性交易活动是不合法的。正因如此,更要赞赏中国有关当局敢于面对现实,勇于摆脱条条框框的约束,从而达到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以及国家根本利益的目的。既然这一计划在泰柬两国成效不错,那么,中国就更有理由使试点工作取得成功。

  在技术上,落实“100%安全套”计划并没有多大困难,最难的是整个社会能否突破固有观念,能否用实事求是的态度正视这个问题。

  从中国一些媒体的讨论情况看,我们注意到不少人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,强烈质疑和反对这一做法,认为这是变相承认暗娼的合法性,甚至认为这是纵容卖淫和嫖娼。在目前的中国,这种指责也许是可以成立的,但人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,那就是,中国的艾滋病泛滥程度“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”。如果只是依靠现有的法律条文,只是依靠效果不彰的“扫黄”措施,甚至只是死抱着空洞僵化的道德紧箍咒而力有未逮,那么,所有人都只能是坐以待毙,只能眼睁睁看着一场民族大灾难从天而降。

  中国时下就“100%安全套”计划进行的辩论,使我们自然想起当年关于“姓资”、“姓社”的辩论以及邓小平“只做不说”的明智策略。只要是好的东西,只要是有利于全民福祉和国家利益,中国公众就应该继续乐意去接受和支持,中国有关当局也就应该毫不犹豫和坚定地大胆尝试。

  传播艾滋病的最大途径虽然是静脉注射吸毒,但近年来,在中国因性接触而感染病毒的速度非常惊人,越来越多的卖淫者同时又是吸毒者,而且使用安全套的比例很小。在任何一个社会,卖淫活动都无法彻底根除,中国公众必须承认这一现实,要从功能与效果的角度,现实地看待“安全套工程”。

  坦白地说,在这个具体问题上,没有什么比健康和安全更宝贵,也没有什么比艾滋病更可怕。假若人们依旧只是满足于做一个慷慨激昂的卫道士,并且以道德的名义反对这个阻止那个,那不仅显得迂腐和虚伪,而且还会误国误民。

日期: 2006 - 08 - 31   作者: >   来源: >   责编:

[ ] [打印] [关闭窗口]
上一条资讯:
下一条资讯:
特别推荐   相关资讯  
不开刀治脑瘤—北京和平医院
痛风病--不再难治
中医中药特色治疗心脏病
专利藏药治牛皮癣 白癜风
专利藏药治类风湿关节炎
治疗鱼鳞病牛皮癣新疗法

中国导医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,仅为提供更多信息,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。转载需经中国导医网同意并注明出处。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,请联系我们。
 

疾病专题
妇科产科疾病
风湿免疫疾病
耳鼻喉科疾病
口腔疾病
眼科疾病
泌尿疾病
胃肠疾病
呼吸系统疾病
内分泌疾病
肛肠疾病
肝脏疾病
心血管疾病
神经系统疾病
心理疾病
传染病
亚健康
儿科疾病
中医
妈咪宝贝
胸外科
皮肤科
女性不容易得淋病吗?
丈夫阳痿了 妻子怎么办?
"三裸女"添点东西更迷人
在山上享受激情的情侣们

关于我们 | 公司动态 | 服务项目 | 区域代理 | 诚聘英才 | 联系方式 | 网上投稿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Copyrights © 2005-2007 东亚医讯-中国导医网 版权所有  京ICP备06006780号  京卫网审字[2006]第14号